簡體部首: 飠 ,部外筆畫: 5 ,總筆畫: 13 五筆86: wyvh 五筆98: wvth 倉頡: oiolb
筆順編號: 3445115431252 四角號碼: 88727 UniCode: 基本區 U+98FE
【基本解釋】
● 飾
shì ㄕˋ 更多繁體字:https://www.fantizi.com.cn/
◎ 見“飾”。
English
decorate, ornament, adorn; to deceive【康熙字典】
【戌集下】【食字部】飾 ·康熙筆畫:14 ·部外筆畫:5
【廣韻】賞職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設職切,?音識。【玉篇】修飾也。【逸雅】飾,拭也,物穢者拭其上使明,由他物而後明,猶加文於質上也。 又【禮·樂記】聲者,樂之象也。文采節奏,聲之飾也,故君子動其本,樂其象,然後治其飾。【註】以聲而被之器也。 又【詩·鄭風】羔裘豹飾。【註】飾,緣袖也。禮,君用純物,臣下之,故裘以豹皮爲飾也。 又【周禮·地官·封人】飾其牛牲。【註】刷治潔淸之也。一曰豫飾也。 又【禮·曲禮】飾羔鴈者以繢。【疏】飾,覆也。畫佈爲雲氣,覆之以相見也。 又【禮·月令】天子乃厲飾。【註】厲飾謂戎服,尚威武也。 又【史記·公孫弘傳】習吏事,緣飾以儒術。【後漢·章帝紀】詔曰:俗吏矯飾外貌,似是而非,朕甚厭之。 又【周禮·夏官·掌固】設其飾器。【註】兵甲之屬。 又【正字通】滿飾,國名。 【說文】㕞也。從人從巾,食聲。讀若式,一曰橡飾。
考證:〔【周禮·地官·封人】飾其牛牲。【註】剝治潔淸之也。〕 謹照原文剝治改刷治。〔【曲禮】飾羔鴈者以績。【註】飾,復也。〕 謹照原文以績改以繢。註改疏。〔【史記·公孫弘傳】凡吏事,緣飾以儒術。〕 謹照原文凡吏事改習吏事。〔【前漢·章帝紀】詔曰,俗吏矯飾外貌,似是而非。〕 謹按章帝紀係後漢書,前漢改後漢。
【說文解字】
【卷七】【巾部】飾
㕞也。從巾從人,食聲,讀若式。一曰襐飾。賞隻切
“飾”讀音寫法
“飾”拼音: shì“飾”註音: ㄕˋ
“飾”通用拼音(臺灣省): shìh
“飾”註音二式: shr
“飾”威妥瑪拼音: shih4
“飾”耶魯拼音: shr
“飾”國語羅馬字: shyh
